CAMPUS DYNAMIC
工作动态
日期: 2008-04-21 发布者: shgw
各系、部:
省教育厅已发文要求开展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工作,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8]79号)精神,现将我校参评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专任教师。
二、推选名额
各系、部可在本部门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专任教师中推选1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不推荐。
三、评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
2、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努力开展教学改革与创新,所授课程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取得同行公认的教学业绩。
3、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方法有效,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突出,在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本专科教学一线工作三年以上。
5、1999年后学校组织的历次教学比赛中取得二等奖以上名次。
6、近三年完成或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测评分每年均在92分以上。
四、推荐方法与步骤
1、各系部将推荐人员名单于5月15日报教务处师资科(逾期不报视为不推荐)。
2、教务处将会同政治部于5月30日前对各系部推荐对象进行评选,报校党委审定,然后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3、推荐候选人到教务处师资科填写相关表格及材料。
4、教务处于6月15日前将确定后的省青年教师教学能手推荐候选人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教务处
2008年4月21日
附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08]79号文件: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08]79号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
教学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引导广大青年教师热爱教学,钻研教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教学水平,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基金会决定联合开展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面向全省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职专任教师。全省推荐名额共100名,各高校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
2、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努力开展教学改革与创新,所授课程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取得同行公认的教学业绩。
3、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方法有效,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突出,在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本专科教学一线工作三年以上。
三、评选与奖励办法
1、各高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学校的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活动,广泛发动和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并择优向我厅推荐参评人选。推荐名单须在校内公示一周。
2、对各高校推荐的参评人选,我厅将结合学校开展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的情况,以及参评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定全省获奖教师名单。
3、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基金会将在2008年教师节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各高校和独立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校内教学比赛和择优推荐工作,引导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凡未认真开展校内相应比赛活动的学校,将取消其推荐教师的参评资格。
2、请各高校于6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1)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及择优推荐方案和总结;(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推荐表(附件2)和所推荐教师参加学校教学比赛的教案;(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推荐汇总表(附件3)。
联系人:张平 电话:0731-4725632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