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PUS DYNAMIC
通知公告
日期: 2008-12-11 发布者: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为减少多媒体教室及设备的严重消耗或损耗,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对学生借用学校的、属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的多媒体教室,特别规定如下:
一、从2008年12月10日起,凡学生的社团活动(看录像、演讲比赛、朗诵比赛、唱歌比赛等)与学习无关的,原则上不同意借用学校的多媒体教室。
二、从2008年12月10日起,凡学生的社团活动(看录像、演讲比赛、朗诵比赛、唱歌比赛等)必须借用多媒体教室的,需经相关系部、学管单位二级机构领导和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方能借用。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08年12月10日